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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期:第2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04

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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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周刊》律师:
    最近,法院通知我以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但我对案件管辖有异议。请问,能提吗? 李晓旭
李晓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而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律师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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