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高回报”购买非法理财产品 赔了本金又折利息德尔公司用“德尔”商标被诉侵权 法院如何裁定?停车被“天降”墙砖砸坏 物业管理负有责任借款还是养老费?舅甥反目上法庭全场商品5折起!秋冬季丝绸面料 丝绸服饰展
第08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05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01

借款还是养老费?舅甥反目上法庭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近年来,养老纠纷呈现多发态势,从“养儿防老”到“以房养老”,越来越多的老人希望通过自己的财产寻找合适的扶养人,以求安享晚年。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因为扶养协议不明确引发的争议。近日,常熟市法院辛庄法庭审理了一起由一笔借款引出的舅甥间抚养纠纷的案件。
    外甥说:“我照顾舅舅十多年,已经尽到照顾责任,他放在我母亲处的3万元,当初说好就是用来养老的,至于3700元确实是我问舅舅借的。”
    舅舅说:“当初念在大家亲戚一场,借了钱没有写借条,后来催讨无果,才在2016年5月1日和他补签了借条,怎么借的钱就变成养老费了呢?”2017年9月21日,年过七旬的李大爷将外甥周某告上法庭,要求周某偿还本金33700元及相应利息。舅甥缘何对簿公堂,这笔钱款究竟是借款还是养老费?
    庭审中,李大爷说,外甥周某先后向他借款共计33700元,有借条为证,要求周某还款理所当然。周某辩称,舅舅李大爷年近古稀,独居生活,是村里的五保户。当初他与李大爷达成口头协议,由他照顾扶养李大爷,所以该笔借款应视为养老费用。再说,李大爷曾有数次生病住院,都是他照料陪伴,因此认为自己已尽到扶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原告李大爷出示的借条和庭审陈述,他与被告周某双方借贷事实确实存在;周某说借款是双方口头约定的抚养费,但并无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周某归还原告李大爷借款33700元。
    法官点评:本案中周某所主张的权利应当基于扶养协议,即扶养人周某承担李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享有受遗赠财产的权利。然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而周某所陈述的口头扶养协议,并未得到李大爷承认,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因此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就此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扶养协议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能够更好地明确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保障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
(张飞 蒋玉凤)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