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分局对儿童食品开展检查时发现,市场上绝大部分儿童食品与按照成年人的标准制成的普通食品差别甚小,部分儿童食品甚至存在“四多”问题,即多添加剂、多糖、多盐、多油。
儿童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排泄能力差,按照成年人标准摄入添加剂,将给儿童健康带来较大风险,产生健康隐患。目前,关于儿童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对象限定于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对于超过这个年龄的儿童则缺少适当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有效保护。因此,制定与儿童年龄挂钩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亟待明确。
在儿童食品标准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儿童食品保障机制——
一、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便利店、食杂店、无店铺经营等为重点业态,以粮食制品、饮料、休闲食品、冷冻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儿童食品监管,防止食品来源不明、添加剂标注不清、变质损坏的儿童食品流入市场。
二、通过加强源头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儿童食品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有效机制,将联合执法贯穿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市场流通、重点查处全过程;提高儿童食品的违法成本,使那些不良食品企业和个人不敢冒违法的风险从事儿童食品生产、销售。
三、严格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中履行提示义务。除明确标注食品配料表、营养成分和能量值等情况外,如果生产的食品主要针对儿童,还应通过标签说明是否含有添加剂,及添加剂的剂量、安全等级;最好按每公斤体重标注每天推荐食用限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地方政府应针对本地儿童食品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部分儿童食品的安全标准。例如,苏州市可根据本市流行的儿童食品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如甜品类、糖果类等儿童食物。
(吴工 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