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质保量修改《苏州市旅游条例》(草案),苏州市旅游局在成立条例起草小组和反复修改基础上,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2018年2月28日—3月1日,再次组织起草小组成员进行集中修改。
此次采取封闭办公形式,先期完成各自条线意见收集整理、修改撰写任务,然后逐条过堂、集体研究讨论。会上,各起草成员先后汇报《条例》修改起草情况,并认真开展研究讨论。参会人员依据苏州市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思路,结合各自条线意见收集情况,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详实地提出修改建议,对苏州市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法律空白点进行深入讨论。特别是行业监管中采用电子行程单是否可行,苏州市“一日游”市场如何监管,旅游规划如何与同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法律责任如何与前面条款形成闭合等,进行深入讨论。
市《条例》起草小组常务副组长对各执笔人起草的修改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对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总结;要求各执笔人继续参考国家、省以及兄弟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认真进行修改,争取在3月中旬拿出进一步细化的《草案》递交市旅游局党组进行研究讨论,加快推进《条例》修改初稿草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