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份保险,我的客户都吃了颗‘定心丸’,它既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又分化、减少了我们做食品的风险。”近日,苏州顺佳团膳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正和保险公司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起这份保险,公司负责人乐呵呵地说,“一举几得,还能有利于我找到新客户,这保险办得值!”
这是高新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一个剪影。去年12月开始,高新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率先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入手,逐步在各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至目前,高新区已有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是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制度。在下一步的推广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联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保险公司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