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2月25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欧赛女子会所准备做面部保养,预付款39元。3月3日,她前往会所要求给她做面部保养,商家表示没有空,不能给她做了。她认为,既然你没有空,那就把39元退还。商家不同意。李女士当天向太仓市12315热线投诉,希望得到消保委的帮助,要求商家退款。
回音:太仓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接到12315热线转办单后,就与欧赛 女子会所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会所负责人辩称,确有其事,现在确实由于回家过年的员工还没有全部到位,实在抽不出人来为李女士做面部保养,希望罗女士谅解。
分会工作人员指出,这39元是预付款,现在李女士提出退款要求,希望会所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诉求。会所负责人经过再三权衡利弊后,同意退还李女士39元预付款,解决了纠纷。 (吴建丰 萧筱)
投诉:2017年12月初,消费者罗女士在苏州银鹿服饰有限公司旗舰店购买一件羽绒服,价格458元。其后,快递送货到家后,她发现衣服拉链是坏的,就向商家反映情况。商家同意邮寄回去更换。罗女士就花费15元快递费寄回去了。但是,商家一直拖延不处理。2018年2月6日,罗女士向太仓市12315热线投诉,希望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要求商家维修好或者更换。
回音:2月7日,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璜泾分局接到12315热线转办单后,立即与店方取得联系,通报了消费者的诉求。分局工作人员指出,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家规定或者其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履行退货、退款、更换、修理等义务。”店方应该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及时解决。店方负责人表示,他们马上会重新寄一件同规格同型号的新羽绒服给罗女士,并提供了物流单号。2月10日,分局工作人员在回访消费者时,得知消费者已经收到店方邮寄的新羽绒服。
(吴建丰 湘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