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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17

苏州市食药监局为你餐桌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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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苏州市食药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下发。
    《意见》以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蔬菜、肉类、禽蛋、奶类、水产、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完善制度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实施资源共享,强化全程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将用2到3年时间为苏州市民构建一个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有机统一、产业发展和需求保障有机协调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每棵菜“双证齐全”才能进入苏州市场,严把准入防线守住第一道“门槛”,食用农产品供应,在苏州有着独特的市情——每天端上苏州市民餐桌的食用农产品80%以上由外地输入,20%地产为补充。目前每一批次外地食用农产品要进入苏州市场,必须配齐两张“证”:一张是从原产地出发时带来的“身份证”,明确标注产地信息,发现问题可溯源、可追责;还有一张是“健康证”,由原产地或我市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后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两证”齐全,才能在苏州市场上自由流通,“两证”若不齐,只能被退回原产地或就地销毁。对这两张“证”的索证要求,是苏州食品监管部门守牢食用农产品市场安全的第一道门槛。也正因为此,《意见》计划任务的第一项,就是要求全市建立起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全面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全市80%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市、区)要创建为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今后,外地食用农产品敲开苏州市场大门,“两张证”将更有含金量。《意见》同时提出,要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种养殖、市场销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协调、统一调度、统一行动。2018年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索证索票专项整治,查处冒用、冒称农产品质量标志等行为。去年苏州各级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5.5万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万多家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互联网+大数据”织密信息化监控网络,共享技术防线资源凝聚监管合力。市民买菜,在摊位前扫一扫二维码,就能看到这批菜是从哪家批发市场进的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即刻拍照上传至移动监管平台,现场就能生成电子整改通知单,轻松实现“移动执法”。去年,市实事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成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覆盖苏州市1家一级批发市场,7家二级批发市场和主城区10家农贸市场的80%以上大宗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信。
    根据《意见》要求,今年苏州要在去年基础上,完成实事项目“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监管网络“升级”,从批发市场向下游食品流通、生产、餐饮等环节深入延伸。通过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推动食用农产品在投入品供应、种养殖过程、进入市场销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可追溯。
    如今,苏州市民餐桌上的丰富美食早已跨越了时空限制,来自澳洲海岸的大龙虾和阳澄湖的大闸蟹一同亮相,孩子喜欢的水果盘中既有新疆哈密瓜,也有海南芒果,百姓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对食用农产品的运输流转提出了新要求,冷链物流逐渐成为运输主力军。
    对此,《意见》对苏州市冷链物流和仓储建设作出要求,要将冷链物流纳入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协同推进,支持和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建立信息化平台,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冷链物流、仓储企业,有效提升食用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和冷藏运输率。 (朱佳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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