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网络舆情“过期奶粉”风波在太仓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有效的工作,得到及时圆满解决。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5月6日,太仓市消保委接到太仓市委网信办转交的“网络舆情转办单【2018】第026号”消费投诉案,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刘先生取得联系,希望他提供详细证据。
5月7日下午,刘先生夫妇来到太仓市消保委办公室,当即提供购买的问题奶粉和某超市优鲜APP交易凭证。刘先生告诉太仓市消保委秘书长周雁,他家有个7个月的宝宝,身体非常敏感,购买了超市网上销售的奶粉,价格199元一罐。宝宝吃了2天奶粉后,半夜里哭得厉害,后来到医院看病,医生说是上呼吸道感染,花去医疗费120元。他怀疑奶粉存在质量问题,就仔细查看保质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过期2个多月了。他就向超市客服部反映情况,希望退货和赔偿医药费。客服部认为,刘先生的奶粉是老款产品,现在此款奶粉在网上已经停止销售有一年多了,不可能是他们的。言下之意是在讹诈他们。这样就激怒了刘先生,他就电话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认为证据不足,没有受理。于是,他就在新浪网上发帖,公布投诉情况,释放自己的怨气,一时间网上众说纷纭,引起了网信办的注意。
周雁热情地接待他们,仔细查看实物与交易凭证,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安慰他们,平息他们的怒气,并明确表示,消保委一定会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为他们维权,妥善解决纠纷。与此同时,向他们解释,举报立案有一套严格的顺序,证据确凿才能立案。其后,周雁马上上网查看,发现该优鲜APP网页还在宣传和销售刘先生购买的那款奶粉,立即截屏锁定证据,对整个调解方案做到了心中有数,对调解成功有了底气和信心。
5月8日,周雁致电超市客服部经理,希望他协助此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5月9日,超市客服经理携仓管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消保委办公室,周雁就此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剖析,虽然超市老款奶粉停止销售已经有一年多,但是现在超市网上生意非常火热,有可能后台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你们规定消费者下单后,一个小时要送货到家,为了能够及时送出去,仓管人员在心急匆忙之中发错了货,这不是没有可能?种种迹象表明证据在消费者手中,并且现在网页上宣传的还是老款奶粉的图片,没有及时得到更新,显然你们超市存在过错,希望你们及时上门赔礼道歉,取得消费者的谅解。超市客服人员当即表示,愿意上门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解,妥善解决纠纷。
5月9日,超市客服经理带着礼品,上门向消费者诚恳道歉,并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超市方同意补偿刘先生900元现金(包括小孩医药费120元)当场给付;刘先生同意将新浪微博上的帖子予以删除。双方握手言和。
5月10日,下午,刘先生致电周雁,对太仓市消保委积极为消费者维权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衷心感谢!(顾兴福 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