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罪犯蓝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罪犯蓝某结伙他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批准或备案,从他人处购买仿“重庆时时彩”的私彩网页,租用网站服务器,建立私彩网站销售非法仿冒“重庆时时彩”彩票,并购买支付宝账户预存资金用于网上中奖支付。罪犯蓝某发展其他人担任代理进行揽客,通过QQ群发布信息,按投注金额1比1.7的返点奖励方式吸引发展人员参与投注。后被害人登录该私彩网站注册会员,通过其本人及妻子的支付宝账户在该私彩网站上以仿照“重庆时时彩”的方式进行投注,累计投注金额合计人民币27万余元。罪犯蓝某参与网站利润分成5万元。罪犯蓝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蓝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开设私彩网站,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罪犯蓝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罪犯蓝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朋朋 潘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