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引发纠纷 法官细查理清缘由美容店唱“朝代歌” 会员卡成“传国玺”培训班暂停营业 学员损失谁承担?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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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25

美容店唱“朝代歌” 会员卡成“传国玺”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一张美容卡,经历了“华”的王朝、“宝”的时代、“尚”的世纪和“琴”的年华,“传国玺”般的美容卡是美容店层层转让的结果,损害的是消费者的权益,近日,一起消费者美容维权案在昆山法院审结。

    家住昆山的张女士一向比较注重美容养护,2014年张女士在华纳美容店办理了会员卡并预交了消费款,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华纳美容店转让给了芭宝丽美容美发店,继而尚琦美容美发店、浪琴美容美发店,三年内依次换了四家门面。每一次的转让,承接的人都会让张女士等客户重新等额充值才认可原卡,就在浪琴美容美发店的再一次要求充值中,张女士认为美容店存在欺诈嫌疑,遂将尚琦美容美发店的实际收款方品艺美容店起诉至昆山法院,要求返还卡内余额2万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张女士提供的印有“芭宝丽美容美发”的《顾客档案管理表》,及会员卡消费明细,证明与芭宝丽美容店之间的合同关系,确认剩余金额为5908元。随后合同关系转承到尚琦美容美发店过程中根据新充值和消费记录,实际收款方为均为品艺美容店。品艺美容店辩称该收款行为系因尚琦美容美发店擅自使用其门头,所以要求尚琦美容美发店将收款先汇入其账户,之后已返还给尚琦美容美发店,但对与尚琦美容美发店的商业关系表述模糊不清,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之间商业关系。因此,法院依法判定品艺美容店作为合同的实际收款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应予退还张女士会员卡余额及剩余疗程款2万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使得美容、健身、保养等领域商家迅速增加,广大群众朋友在选择商家时需要注意甄别商户的服务资质和营业能力,会员卡等形式的预交费不要超过一定的合理额度,对于商家不合理条款要坚定拒绝,及时保留证据,维护好自身权益。

(谢劲松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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