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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20

当地学车异地驾考小心遇“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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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有驾考需求的人越来越多,随之,驾校培训市场的蛋糕也越来越诱人,面对各式各样的驾校,学员们应该如何选择,如果遇到不正规驾校该怎么办?

    李先生在苏州一家驾校报名打算学车,并签订了驾校培训合同,学车总费用为4700元。合同签订后,李先生正式开始培训,一周培训两次。在考科目一前,驾校对李先生说要去马鞍山考试,没有其他费用,李先生同意了。他去马鞍山和县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之后,李先生觉得学车花的时间太久不想学了,但考虑到他已经考过了科目一,也练了一段时间车,练车的油费折算后他同意扣除,剩余的费用要求驾校退还,但是驾校不肯退。李先生向运管处确认了该驾校并不具备驾驶员培训资格,于是将其告上吴中法院,要求判令合同无效,驾校退还报名费4700元并要求取消他的驾考学籍档案。

    驾校认为,在与李先生签订合同时,已口头说好练车地点和考试地点。李先生50天未拿到驾照,是因李先生未积极配合参加考试。驾校安排李先生进行了科目一考试并已通过,但多次通知李先生参加科目二考试,李先生都拒绝。至今,李先生已在教练带领下完成80多学时的练车,正常学员70多学时就可完成整个培训过程,驾校已付出近4000元的成本,履行了相应义务,但李先生一直不参加考试,他是因自身工作原因无法继续完成考试。据此提供了驾校经办人与李先生之间的往来微信记录,证明李先生的练车情况。

    审理中,吴中法院经向某运输管理处调查,该处明确告知未查询到驾校在驾校处办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手续。驾校也确认其没有办理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手续,但是称其安排李先生作为马鞍山的一家驾驶员培训公司的学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这事与李先生沟通过,因为李先生想快速拿到驾驶证。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驾校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与李先生签订机动车培训合同,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认定无效。因驾校系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且公开对外招生,故李先生有理由相信驾校有培训驾驶员的资质。据此,认定合同无效的过错在于驾校。

    李先生称其是在去马鞍山考科目(一)前一周左右才知道要去马鞍山考试。对此驾校不予认可,称在签订合同时即口头告知李先生。虽驾校未提供证据证明,但李先生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是签订合同后才知道并就此向驾校提出过异议。根据驾校提供的往来微信,李先生是积极配合驾校去马鞍山和县考科目(一)的。退一步讲,即使李先生是签订合同后、去马鞍山和县考科目(一)前一周左右才知道要去外地考试,此时李先生理应对驾校的培训资质产生疑问并应及时核实。但李先生并未及时核实,还是按驾校要求且自己也主动要求进行科目(二)、科目(三)的培训。根据双方陈述及驾校提供的微信,李先生自5月底左右开始参加培训到11月底。为此,驾校为进行培训必然会有培训人员工资、汽车油费的支出。李先生在向驾校提出终止培训时亦确认驾校的支出,并同意扣除驾校支出的合理费用。综上,因合同无效过错在驾校,但李先生参加培训了几个月才提出终止培训,导致驾校费用支出扩大,李先生亦存在过错。据此,法院酌情扣减1700元,驾校应返还李先生3000元。另,合同无效,驾校理应取消李先生驾考学籍档案。最终判决双方签订的驾校培训合同无效;驾校返还李先生3000元并取消李先生驾考学籍档案,李先生予以配合。

    法官提醒:现市场上驾校鱼龙混杂,有些驾校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或所谓的速成班吸引学员报名,但教学质量却跟不上。为自己及他人安全考虑,在选择驾校时要多沟通了解,选择正规的驾校学车,避免之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合同前或培训过程中,如驾校提出要在异地考试等异常情况,就应对驾校的资质有所警觉,如了解到驾校无培训资质,则应及时解除合同并终止练车,避免费时又费钱。

(沈君燕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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