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消费者李女士向相城区12345热线投诉称,她于2017年3月8日在宝某豪健身房办理两张健身卡(与老公各一张),健身房工作人员让她加微信聊天,她希望停卡,一直停下去,询问是否可以?工作人员告知她说可以的。其后,她于4月10日办理停卡手续。现在健身房更名为某某健身房,她于2018年8月初去健身房查看卡的状态时,却被告知她老公的卡已于2017年12月中旬被转让了,但是她却没有拿到转让的钱。健身房工作人员讲,当时联系过她老公,但是没有同意转。她询问健身房工作人员,她的合同不是说,要去总公司盖章吗?现在请把合同找出来,但健身房工作人员讲找不到了。她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能够拿回自己的合同和损失的钱。
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就马上联系健身房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并明确指出,连合同都寻找不到,说明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实在太差了,消费者有与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证明有停卡的事实;被转的卡还在消费者手中,转卡的钱理所当然应该退还消费者,健身房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内部管理,吸取教训,妥善解决纠纷,另一张卡的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尽快将转卡的钱退还消费者。
(汤美蓉 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