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美的”热水器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被告苏美电器维修部从微信群中购进“美的”热水器销售已被行政处罚,现原告广东美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同时苏美电器维修部的下家学成电器加工厂、季超机电公司也被一并起诉。
2016年9月,被告苏美电器维修部经营者张某在微信里加了个广东的电器群,与群里一个自称有一批“美的Midea”电热水器的人员联系,购进一批“美的”电热水器。2017年5月,苏美电器维修部将微信群中购进的14台“美的”电热水器销售给他的下家学成电器加工厂。
2017年9月4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季超机电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柜台上发现3台印有“美的Midea”商标的热水器,经鉴定均为商标侵权商品。据季超机电公司所述,热水器是从学成电器加工厂进货的。随后,执法人员对学成电器加工厂进行检查,在仓库内发现4台来源于苏美电器维修部的“美的Midea”热水器。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苏美电器维修部销售的“美的Midea”热水器,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权商品,苏美电器维修部的行为已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于2018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庭审中,学成电器加工厂陈述到其销售的“美的”热水器均来源于苏美电器维修部,季超机电公司陈述到其销售的“美的”热水器均来源于学成电器加工厂。学成电器加工厂及季超机电公司提交送货单两份,送货产品均包括“美的”热水器,以证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未经许可,销售了假冒“美的Midea”注册商标的热水器,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被告苏美电器维修部销售的热水器是微信群中购进,未审查出卖方资质,部分产品也存在瑕疵,故苏美电器维修部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学成电器加工厂、季超机电公司作为苏美电器维修部的下家,提供送货单证明了被控侵权产品由苏美维修部提供给学成电器加工厂,学成电器加工厂再提供给季超机电公司的销售过程。同时,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完整标注了产品信息,两被告购进产品的价格未明显低于市场价,故认定两被告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依法可免除赔偿责任。关于被告苏美电器维修部的赔偿数额,法院根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综合认定,依据法定赔偿原则,酌情确定苏美电器维修部赔偿包括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30000元。
法官提醒: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注意出售商品的合法性,进货时要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以合理价格购进产品,本案中苏美电器维修部从微信群进货的行为万不可取。进货时保留好合同、送货单、发票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要求供应商承担责任,或者在诉讼中提出“合法来源”抗辩。本案中学成电器加工厂、季超机电公司就因为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合法来源而只需停止侵权,不再需要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经营者因同一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商标侵权面临的不仅仅是工商行政部门的处罚,还可能是对商标权利人的高额赔偿,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量、金额,甚至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徐娟 陈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