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有给手机上锁的习惯,而且在相册里存储有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照片信息,那么一旦手机丢失,你的支付宝就有可能成为他人随意支配的“钱包”。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8年9月的一天傍晚,林某在一家一站式汽车服务中心拾得一部手机。“手机没有锁屏,我打开微信和支付宝,发现里面有不少余额。”林某表示自己平时有赌钱的嗜好,欠债累累,此时他顿时就心痒痒起来。
一边思索着该如何转移钱款,一边翻看整个手机,很快林某从相册里发现了“法宝”——机主李某本人的驾驶证照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林某通过点击支付宝里的“忘记密码”,再利用驾驶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很短的时间内即重置了机主的支付宝和微信的支付密码。
下一步,林某使用该手机内的支付宝将机主李某绑定银行卡内的3800元充值到李某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再分四次转走。一下子凭空掉下来这么多钱,林某决定先去玩个痛快。他来到一家动漫娱乐城,一下子买了3800元的游戏币,时间不长就花了个精光。
于是他又开始打手机的主意。“我担心直接转账给自己的支付宝不安全,就找了一个朋友做中转。”他用机主李某的账户又分两次给朋友转账1000元,之后再转入林某账户800元,每次100元作为“辛苦费”。
正在两个人交易时,机主的微信突然发来一条“找手机”的信息,一开始,林某提出给500元就可以把手机还给机主,对方也同意了。可他转念一想,自己已经从这个捡来的手机里盗用了将近五千元,手机实在无法再还回去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林某直接把机主手机微信里的1600元余额全部转入自己的微信里后,便把手机拆分丢在附近的垃圾桶里。
然而此时,警方已经通过侦查锁定了他。他们发现,前不久林某曾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于是,一条电动车已找到的消息,让林某欢天喜地跑到了派出所。归案后,被告人林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判决如上。
【法官连线】随着互联网消费的发展,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生活中越来越普及,带给广大消费者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其中的资金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承办法官提醒,平时要注意保管好手机等贵重物品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隐私千万不要随意存在手机里,广大市民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一是设置手机开机密码或者指纹解锁;二是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同放,或者将相关信息、照片存放在手机中,避免被人利用修改密码;三是万一手机丢失、被盗后,应及时报警,并在第一时间挂失手机卡、银行卡,冻结手机支付等。(许修尧 艾家静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