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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4-18

姑苏区检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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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车辆将不能再销售。当天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障新国标、新制度顺利实施。
    执法人员先后对位于石路的苏州自行车专业市场有限公司、葑门路的锐捷达车行雅迪专卖店、人民路的邹氏电动车经营部小牛专卖店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现场来看,3家企业均对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下架处理,新国标自动自行车已零星上市或准备上市。针对已上市的新国标自动自行车,执法人员认真查验了商品来源、执行标准是否是“新国标”、是否通过3C认证、有无3C认证标志、标示标志是否齐全、有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等情况,同时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和质量合格。?
    现场执法人员还对新国标进行了解读。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V,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电气安全等技术要求。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可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执行加施3C标志、查验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骑行功能等指标要求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
    执法人员提醒,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请购买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通过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同时索要和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保护自身权益。若发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消费者有权退货或更换,同时也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范本宪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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