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王某将一面写有“弘社会正气 彰法律神威”的锦旗送给吴江区法院刑庭赵程程法官,对他秉公办案和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和赵某因琐事发生矛盾,赵某一气之下将王某打伤。经鉴定,王某的损失属人体轻伤一级。案发后,赵某虽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却一直未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王某为了看病已花费几万元的医药费。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王某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赵程程发现本案系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矛盾并不深。如果调解成功的话,不仅可以补偿被害人王某的损失,而且法院也可以据此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为促成这一双赢局面出现,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陈述利害,最终解开了王某和赵某的心结,二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获得69000元赔偿款,并对赵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拿到全部赔偿款后,王某十分感激赵程程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其挽回了损失。周一一大早,王某便拄着拐杖来到法院,给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刘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