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法院金港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拆迁引发的拆迁利益确权纠纷案件。2015年王某租赁了侯某名下的房屋用于经营汽修店,后因政府规划,该房屋涉及拆迁,经拆迁部门的努力,侯某率先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为其他的拆迁户做出了表率。但租户王某认为拆迁利益中有部分是属于他的,遂与侯某交涉,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为此王某拒绝搬出租赁房屋,导致拆迁工作迟迟无法推进。
后王某诉至本院要求确认部分拆迁利益归其所有。本院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本案纠纷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到拆迁房屋所在乡村的道路建设进程,承办法官沈坚在收案后积极与当地拆迁部门、村委进行沟通,多次前往拆迁现场并分别做侯某、王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地向他们进行法律释明,希望他们树立大局意识,并在村委的协助下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积怨。经过反复的努力,终于让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一致同意协商解决纠纷,保障了政府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王某已交出钥匙并已搬走。 (侯苈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