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投诉称,他于5月3日下午在一手机营业厅打算购买一款价格1799元的6*64G华为手机,当时销售员表示,可以用他的会员卡和王先生自己的会员卡与积分,抵扣500元,最后成交价为1200元。但是,王先生花了1200元却拿到的只是一部价值1000元左右的3*64G的华为手机。他对此强烈不满,认为商家欺骗了自己,要求商家退款。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他只能寄希望于相关部门的帮助,为自己维权。
5月6日,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就马上与商家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并严肃指出,商家狸猫换太子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做生意一定要诚信经营,实事求是,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商家负责人表示,该销售员不熟悉业务,拿错了手机,对此向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意退还1200元,作退货退款处理。
(吴建丰 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