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文表扬2018年度国家药品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因完成抽样任务批次多,检验报告送达、风险控制及时,探索性研究深入,获得“检验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质量分析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表扬。
2018年,苏州药检中心作为唯一一家地市级药检机构首次承担国家药品抽检任务,共承担小儿咳喘灵颗粒/口服液、齐墩果酸片两个品种的检验和探索性研究工作。其中,小儿咳喘灵颗粒/口服液质量分析报告在11月22日中检院组织的国抽品种现场评议中,在全部57个品种中取得了中药组第八名的好成绩。
今后,苏州药检中心将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围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锐意进取,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抽检工作成效和发现问题能力,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