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尚未执结,款项没有全部执行到位,当事人却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遇上了这样一件事。
魏先生与何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何某的丈夫陈某向魏先生借款20余万元,约定还款日期已至,陈某却迟迟不还款,几经催促未果,魏先生无奈之下将二人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二被执行人已离婚,执行中查明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何某名下虽有房产,但因虎丘法院非首封法院,且房产上有其他共有人,无法进行处置。此时,承办法官王宁发现,何某虽然
每月工资不高,但公积金每月的缴存却并不低,于是强制扣划了何某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六万元,并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到2017年,因政策变化,人民法院无法对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进行直接扣划,因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在无锡,现行政策亦不允许将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跨市转移至申请人账户,法院多次协调无果。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承办人王宁法官没有就此放弃,在安抚申请人的同时,积极做何某的工作。在王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何某再另行筹借5万元交付申请人,余款由另一被执行人陈某履行,申请人不再向何某追偿。对于这样的结果,双方都非常满意。
上周,申请人魏先生的母亲替魏先生送来了锦旗,并特意写了一封诚恳的感谢信。“请允许我再次向他们表示感谢,他们廉洁奉公,不喝一口水,不抽一口烟,这是我们心目中的好法官,是人民的保护神。”申请人的母亲说,虽然案件没有全额执行到位,但是我们看到王法官确实在为我们的案件尽心尽力,我们非常感谢,也无话可说。 (周萍萍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