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宝宝拍百日照本是开心的事,但吴江的小胡妈妈为此却惹上了烦心事,好在经过法院的诉前调解,纠纷得以化解。
2018年年底,小胡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宝宝,一家人很是开心。2018年12月29日,小胡与某品牌儿童摄影店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套餐包括百日照及相册相框、周岁照及相册相框等产品,总金额为2000元。
宝宝百日当天,小胡来到摄影店为女儿拍摄百日照。选衣换衣完成之后,摄影店员工便准备拍摄道具开始拍摄。但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宝宝难以适应拍摄,拍摄了不到二十分钟,摄影店员工便以宝宝不配合为由,终止拍摄,劝说小胡过几个月等小孩大点再行拍摄,无奈的小胡便离开了摄影店。没能在女儿百日当天及时记录下女儿可爱的模样,小胡心里感到十分遗憾。
又过了近三个月,小胡再次带着女儿来到摄影店拍摄百日照。然而这次拍摄不到15分钟,摄影店店员竟又以宝宝不配合为由终止拍摄,并再次劝说小胡,过几个月再行拍摄。小胡坚持拍摄,但摄影店店员叫来经理劝说小胡延后拍摄,坚持无果后,小胡只得再次带着女儿离开。
本该于女儿百天当日就拍摄完成的百日照,因摄影店一拖再拖,已经失去了留念的意义,于是小胡便想申请退款。但是,摄影店经理态度坚决,表示不肯退款,只愿折合店中其他产品,或作500元退款。小胡当场向消协投诉,后得到消协回复称这家摄影店仍坚持不同意退款。无奈之下,小胡诉至吴江法院。
立案时,法院工作人员向小胡释明,其可以申请诉前调解,尽快解决纠纷,于是小胡向法院提交了诉前调解申请。吴江法院诉前调解室组织小胡和摄影店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摄影店愿意退还小胡1500元。(陈玮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