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与朋友去KTV歌厅唱歌,不料被爆裂的啤酒瓶划伤右手。日前,相城法院审结了该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判决KTV对李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8年8月5日晚22时左右,李某与朋友一起来到相城区一家KTV歌厅包厢内唱歌,其朋友在KTV自选超市内购买了雪花啤酒,然而啤酒瓶在包厢内毫无征兆地突然爆裂,划伤了李某的右手。经医院治疗后,李某一纸诉状将该KTV歌厅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李某在该歌厅的包厢内消费,该歌厅应保障其人身安全,该歌厅店内自选超市内出售啤酒的啤酒瓶爆裂导致李某受伤,该歌厅对李某受伤造成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该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且该歌厅已实际履行全部付款责任。
法官提醒:引发事故的啤酒并非李某直接购买,但李某在该歌厅消费,该歌厅作为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保证李某身体安全,经营者违反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唐丽宁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