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家中都存有备用药品,这些药品在帮助市民应对感冒发烧、紧急伤病等疾病的同时,也带来了过期药增多的问题。目前,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如果过期药被当作普通生活垃圾随意丢掉,就有可能带来各种安全隐患。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药械科工作人员表示,过期药不仅危害人身健康,随意丢弃等处理方式还会造成环境污染,而被过期药品污染的空气、土壤、水源又会对人们的健康生活产生威胁。结合正在推行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药品作为有毒有害垃圾应投放到有害垃圾桶。不过,由于一些社区尚未设置有害垃圾桶、原有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分布不均等原因,市民正确处理过期药的行为还需要进一步引导。
近日,该局为响应省药监局联合省医药商业协会在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对该市原有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重新梳理,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为主要点位,同时挑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补充,共设置50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各回收点均统一设置回收点标志和回收箱,对回收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销毁。
记者了解到,这些药品回收点分布在全市各区镇,包括太仓市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18家药店、南郊的双鹤药店、璜泾镇紫云大药房等药店。此外,市市场监管局一楼大厅也设置了药品回收箱。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定点回收单位的督查工作,确保各定点单位将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及时存放在回收箱中,定期送至市监局集中公开销毁,从源头上防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社会,减少过期药对环境污染。
(潘建斌 肖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