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汾湖法庭网格法官再次应辖区金家坝办事处的邀请,与乡镇工作人员及结对的网格长、调解员来到金家坝长胜村,现场调处一起家庭成员之间因自留地划分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
上世纪70年代末,柳大爷夫妇膝下共有三子二女,当时大儿子已经成家并生育一女,大女儿出嫁户口迁出本村,留在家中的还有二儿子、小儿子和小女儿。1979年,集体自留地重新调整划分,柳氏一家8口人分得面积0.92亩的自留地,其中大儿子一家三口应有0.296亩。但是,大儿子婚后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其妻子在1990年便与之离婚后改嫁,因当时大儿子女儿小柳尚年幼,大儿子一家的自留地便由柳大爷夫妇和小柳的二位叔叔负责日常管理和耕作。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小柳长大成人,柳家也未出现纠纷。
但随着小柳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一家人原本和睦的关系也开始出现裂痕。小柳成年嫁人后,祖父母柳大爷夫妻相继去世,小柳因与丈夫感情不和离婚,后回到娘家。离婚后的小柳只能居住在几十年前的小平房中,便想向二位叔叔要回属于自己一家及爷爷奶奶去世后应由其父亲继承份额的那部分自留地,重建自家房屋。但因自留地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柳氏一家的矛盾在六年多的交涉中逐步恶化,甚至演变为三代人剧烈的肢体冲突,小柳也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
2019年10月,小柳母女再次来到村委会要求村里帮助解决问题,但因双方矛盾冲突较为严重,村委会依然未能做通双方工作。事后,村委会遂通过金家坝办事处向汾湖法庭求助,希望法官能出面帮助定纷止争。网格法官庾勤泉了解相关情况后,联系了对应网格的调解员,商定于10月9日上午一同赴长胜村进行调查调解。
当天上午九点,庾勤泉法官一行与办事处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所有与纠纷有关的当事人,如约来到纠纷现场。庾勤泉当场审核了柳氏一家的田地登记数量资料,确认了田地对应的人口数量。根据村委会的登记材料,庾勤泉从法理和人情两方面出发,告知小柳的二位叔叔,在小柳户籍仍在村里的情况下,小柳一家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其父也有权继承其祖父母对应地块的使用权份额。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工作,柳氏一家最终接受了法官和村委会的调解意见,按照人口按份分割了自留地的份额,并确定了相应的位置,小柳承诺自己翻建房屋一定在自己家里的自留地里进行,不影响相邻自留田的使用。
随后,法官协助村委会干部、当事人实地丈量了柳氏一家的地块面积,根据丈量数据和图纸指示,当场铁棒打桩确定了小柳一家自留田的四至范围,最后各方共同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至此,一起历时6年之久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析产纠纷,随着打入土地中的铁桩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此时,已是下午两点钟了。
(李小菊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