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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2

市监部门成功化解定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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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消费者王女士购买了常熟绿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虞宸源筑商品房,由于住房贷款未办成功,导致商品房购房合同不能如期履约,5万定金又收不回来,故她向常熟市市场监督局常福所投诉,要求房产商解除购房合同,退还5万定金。

    市监工作人员接诉后,前往房产商虞宸源筑售楼处实地了解情况,虽然消费者已经同房产公司签订符合规定的格式购房合同,原先的购房意向金也一步步变成了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消费者的诉求难以满足。

    市监工作人员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和双方当事人加了微信,通过了解消费者购房整个过程,发现虞宸源筑售楼处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违反规定,擅自承诺可为不具备购房贷款资格的购房者提供往房贷款,让购房者放心签约。

    市监工作人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的签约过程后,组织双方进行耐心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确指出房产公司的销售行为还需要规范;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员的法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希望公司方能够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公司方相关负责人在经过认真思考后,最终同意退还王女士5万定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购房是人生大事,消保委资深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为避免此类购房纠纷的发生,一定要提前了解自己的信用和贷款资格情况,提前了解开发商的信用和经营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一定要慎重,所有口头承诺必须标明在合同中,有条件的应妥善保存通话记录、微信、书面材料等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殷莺 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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