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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1-09

苏州市荣获“2019质量之光年度魅力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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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8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的2019年度“质量之光”论坛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本届“质量之光”活动进一步突出公众性、社会性、公益性、专业性,以“汇聚质量民意,成就质量记忆”为宗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大背景,以“公众投票+专委会审定”为主要形式,搭建社会公众了解、评价、推动质量工作的大型活动平台。

    2019“质量之光”年度质量记忆共分为6个项目:“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年度质量标杆”“年度创新标准”“质量魅力城市”“卓越技术机构”。苏州市在众多质量魅力城市候选名单中脱颖而出,荣获“2019质量之光年度魅力城市”。

    多年来,苏州坚持传承弘扬“精致苏州、品质为本”城市质量精神,以“苏州质造”拓展供给侧改革的质量路径,以“原创技术、原创产品”构建自主品牌培育体系,以“苏式服务”丰富服务经济发展模式,以“产业集聚、园区经济”提升苏南经济发展内涵,以“公共服务、质量惠民”提供均等化和共享经济示范,充分彰显出苏州城市质量魅力。

    苏州将继续传承和弘扬悠久灿烂的质量文化传统,在城市质量精神的引领激励下,以质量铸就品牌之魂、以品牌供给拓展市场,加快实现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转变、苏州速度向苏州质量转变、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转变,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谱写中国梦的苏州质量新篇章。

(平元元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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