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新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滨江商贸广场一商店销售假冒名牌服装被查处。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服装店店主刘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服装,且在部分服装的合格证上伪造厂名。据当事人交代,服装吊牌包括合格证以及针织标签都是他在常熟一家印刷店里按照0.2元/套印的,分两次印了1500套(一套含有一个标签和一个合格证)。上面的信息都是仿照其他服装的吊牌写的,但是合格证上标注的“龙牌服饰公司”、“霸王服饰公司”居然是当事人编造出来的。
据查,当事人已销售伪造厂名服装75件,现场查获伪造厂名服装50件。目前,该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对刘某进行立案查处。
(沈赛虎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