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新分局接到消费者严女士投诉称,其在辖区某超市购买了5只生鲜散称包装的鸡腿,价值20.4元。回家蒸煮后口感不适,怀疑不是新鲜食材,于是找到商家寻求解决途径,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消费者迫于无奈投诉寻求帮助。
该分局接诉后,派出监管人员赶到现场核查情况,超市负责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商品进货单据等相关材料。
超市负责人表示,营业员未及时与消费者细致沟通,忽视了顾客的售后需求,表示立即改正错误,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监管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超市给投诉人赔礼道歉,并补偿严女士新鲜食材,严女士对于是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解决消费者的投诉表示满意。 (黄霈 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