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关,多数快递公司处于“半歇业”状态,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接踵而至,对人们衣食住行造成巨大影响,随之而来引发了退款、退货的投诉纠纷。近期,家住上海的何女士因疫情期间快递停运,网购超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时效,那她能否办理退款呢?
何女士通过淘宝平台戎美企业店购买一条裤子,1月14日收货,1月21日申请退货退款,1月23日卖家同意退货申请。受疫情影响,淘宝快递一直停运未恢复,导致退货延误,超出规定时间。何女士再次联系商家协商申请退货,均被拒绝。双方争执不下,于是何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为其办理退货退款手续。
常熟常福市监所接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沟通,听取双方意见。消费者表示,退货延误是由于全国疫情造成的,不是其存心延误,且目前商品完好,标签、外盒等都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表示消费者发起退货后,一直未与其客服联系表明退货原因,导致2月22日订单退货关闭,故拒绝退货退款。
市监工作人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除了四类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且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自收到其网购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申请退货,但需要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再次销售。因疫情导致快递停运而无法及时退货的,不能视为消费者放弃退货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虽然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但是适用法律不应是冰冷的,在当下疫情依然横行的时候,我们更应从人性化角度做好无理由退货工作,商家在确认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既是对商家商业信誉、商务诚信的考验,也是对个人诚信消费行为的检验标尺。
最终在市监工作人员协调下,双方一天内达成和解,何女士对调解工作和商家态度表示满意。 (李杨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