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违法收取电费被罚5万元因疫情过了三包期还能免费维修吗“星期宠物”出售的宠物猫寿命如此短全国百强商场消费者千里送鲜花感谢贴心人买到腐烂蜜柚能索赔千元吗?张家港市监局查处假冒“飘安”医用口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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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09

一物业公司违法收取电费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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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吴中区市监局发现辖区内某广场物业公司,有违法收电费嫌疑,就迅速行动进行调查。据调查该物业公司向商铺收取1.2元/度的电费,向公寓收取1元/度的电费,在基础电价0.7214元/度上合并收取用电服务费0.4786元/度和0.2786元/度。该物业公司另外还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公共能耗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与用电服务费存在重复收费行为。

    吴中区市监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五万元。吴中区市监局指出,政府两次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目前一般工商业电价已平均降低20%,但部分转供电主体截留降价红利,迟迟未将降价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它费用。该案的查处对同类市场主体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

    无独有偶,吴中区市监局还查处了一起某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并处罚款五万元。此案中,某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楼盘,宣传该楼盘拥有“苏州新机场”的资源,将湖岸步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纳为“私家资产”,并宣称该地有“鱼跃龙门之相,龙眼之地,苏州千年首席贵脉、至尊风水龙穴”等封建迷信内容。对当事人发布含有迷信以及不实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

    吴中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处罚款50000元。市监部门指出,违法房地产广告,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依法予以查处是为了更好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吴中消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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