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电话举报称,位于杨舍镇大坝村篮球场一小超市在售卖假口罩。
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举报人举报的小超市待售的口罩品名为一次性使用口罩,包装袋正面标识内容为“河南飘安集团”、“生产许可证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证20150141号”,“产品注册证编号: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执行标准:YZB/豫0190—2009”,反面标识上适用范围为“医用”等完全符合医用口罩包装的信息。
待售产品经执法人员现场与河南飘安集团向省市监局出具的声明内容核对,确认小超市销售的口罩属于涉嫌假冒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联系了小超市待售口罩的提供者流动摊主丰某,对丰某的仓库及供货车辆检查并扣押了剩余口罩,并对口罩提供者丰某进行了询问调查。
经初步调查,丰某及小超市均涉嫌销售假冒及侵犯注册商标“飘安”的口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陈志友 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