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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04

传统糕点企业“遇见”破产法该如何面对?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自分别裁定受理对两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到裁定两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再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最后到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对于从事破产审判实务的人士和破产法研究的学者而言,这都属于破产审判的常规操作,无论是重整模式的选择还是实质合并破产制度的适用,在法律上并无特别讨论的空间,包括我本人也是这么认为。同时,我又认为无讨论空间反而是一件好事,说明破产重整的制度设计在趋于完善,并已能够较好地回应现实社会的需求。所以,这个案件更大的价值仍在于对现代破产理念的宣传和对重整制度的推介上,尤其是在债务人为传统糕点制作企业、前身系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背景下,传统与现代、计划与市场间的张力在这里体现地更足。
    乐佳福厂原是设立于1993年9月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最初的负责人为许某明,随着集体企业改制的浪潮,于1999年4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并由65名职工担任股东,性质为企业法人;香格里拉公司由乐佳福厂和香港兆丰国际发展公司于1995年共同出资设立,乐佳福厂持股65%。两企业经营范围均为糕点的生产和销售,系吴江本地老牌糕点企业,生产工艺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生产的中秋月饼连续十年荣获中国月饼节“优质月饼”称号,名下“格里月”等商标在月饼糕点类食品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拥有广泛且固定的客源。
    2009年后,胡某峰夫妇受让取得乐佳福厂100%的股权,胡某峰成为乐佳福厂和香格里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某峰原为乐佳福厂、香格里拉公司10多年的经销商,对两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驾轻就熟。接手企业后,他准备大干一场,通过银行贷款投入大量资金,对原厂房进行改建、修缮,新建了三个净化无尘车间、购置了新设备,无尘级别均为10万级,努力让企业驶入发展的快车道。期间,他尽心敬业、事必躬亲,但市场发展并不如其所愿。因面包、蛋糕市场利润低加之缺少糕点生产经验,另需支付贷款利息、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企业年年亏损。2015年上半年,两企业无力继续经营,整体出租给苏州市麦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集公司),并因贷款逾期被诉至法院。2017年9月,胡某峰因癌症去世,只给妻女留下企业印章和营业执照。
    乐佳福厂、香格里拉公司的设立、发展史包含了太多的时代因素,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中外合营等等,这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苏南民营企业的成长轨迹。村民的集体入股、老厂长的创业传奇、新人入主的商海沉浮,这些在电视剧中才能看到的戏码也定会在两企业的现实经营中找到影子,并生动诠释着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转型的历史进程,更不必说其生产的月饼、糕点在当地人心中留下的私人味觉记忆。历经岁月洗礼的老企业面临着新课题,也在苦苦寻求着新方案。
    因为乐佳福厂、香格里拉公司先后进入执行程序,整体承租经营的麦集公司存在顾虑,迟迟不敢全面开工,每年只经营7、8两个月份的月饼季。另外,随着执行程序的推进,乐佳福厂、香格里拉公司的房地产、机器设备会被公开拍卖,但两企业在资质、品牌、市场方面的价值将无法得到体现。此时,对两企业情况较为熟悉的债权人主动向吴江法院提出对两企业进行重整的申请,其后便是裁定受理、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合并重整的过程,而最终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的也便是承租人麦集公司。
    经此程序,乐佳福厂、香格里拉公司实现重生,麦集公司作为投资人受让两企业股权后,自然也就没有了担心执行的顾虑,可以全身心投入到经营方案的执行实施中去。作为债权人的供应商,虽然债权在重整程序仅获得部分清偿,但考虑到可与重整后的乐佳福厂、香格里拉公司继续开展业务,故对重整计划草案也投了同意票。
    看似偶然间,在这部关于传统糕点企业市场起落的大戏中,增加了现代破产法的重要戏份。但偶然中总有必然,这个必然就是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整制度是现代破产法拯救功能的集中体现。
    苏力教授在1996年出版的《法治与本土资源》一书中,曾以彼时已试行10年的破产法为例,说明“如果仅仅为了‘法制现代化’而按照一种所谓的通行的模式立法和司法,我们就会发现这种通行的法律难以通行”的道理。如今旧企业破产法已经废除,新企业破产法亦已施行近13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完善,破产法所面对的社会现实、市场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
(张有顺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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