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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27

苏州市第二季度旅游投诉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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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采访苏州市旅游质监所了解到,苏州市2017年二季度旅游投诉统计显示市民和游客不满的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旅行社不能不折不扣地按旅游合同组织游客旅游;二是导游服务态度差,缺少真心实意为游客服务的理念。同时,有些旅行社屡屡出现在游客投诉的对象中,有屡教屡犯之嫌。
    从2017年二季度旅游投诉统计中看出,对旅行社351件次投诉中,不能很好执行旅游合同的就有104件次,占到旅游投诉总量的30%;其中擅自增减项目63件次,占总投诉18%,降低等级标准41件次,占总投诉12%。从深处看,旅行社随意增减旅游项目的问题主要出现在1 日游。其表现是擅自增加购物点或延长购物时间,而在游览景点时又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而苏州1日游中出现的问题,大多是违反这一规定的,5月份擅自安排购物点或增加购物场所的就有52次之多;其次是减少游览景区时间,延长购物时间,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问题也时有发生,引起游客不满。
    而降低等级标准的问题则主要出现在出境游中,大多是降低住宿或用餐标准。如陈女士一行5月份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菲律宾游,旅行社承诺住宿三星级酒店,实际的酒店核实不到星级标准;领队还擅自收取小费;介绍时说明是跟团游,但合同写的却是半自助游,多处违反《旅游合同),当然引起游客不满。
    导游服务质量差也是旅游投诉多的原因之一。据统计,二季度导游服务质量方面投诉就有67件次,占到投诉总量19%。如菱女士一行参加苏州一日游,反映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点,被导游带到购物点购物,因菱女士一行没有购物发票,导游就不让她们上大巴车,态度很恶劣,为此遭到投诉。个别旅行社甚至出现强制游客消费不成而恐吓游客的事。而且许多投诉都是因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不到位或服务态度差造成的。
    此外,有些旅行社屡屡出现在被游客投诉榜中。排在前10位的旅行社投诉量已达到两位数。如果我们再查查每个月的投诉,实际上也是这几家旅行社,只是排名先后不同而已。
    苏州是全国首批全域旅游的试点示范城市,也是国内外游客主要目的地之一,全市人民特别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都在为苏州旅游添砖加瓦,争作贡献,但确有少数旅行社游客投诉不断,屡屡出现在被投诉榜单上。为什么这些旅行社不能吸取教训加以改正呢?须知,你们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苏州的形象。当然,作为苏州市旅游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屡教不改的个别旅行社严加处罚,使其吸取教训,或清除出旅游行业。但是,要真正解决问题,是否还是要从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本身提高认识做起。
    希望这些旅行社能尽快觉醒,再也不要为苏州旅游行业抹黑,以实际行动改变现状,共同为苏州旅游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金星 天马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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