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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16

苏州食用农产品安全“闯荡”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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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六保”促“六稳”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苏州市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杭颖,各地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和有关科室,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涉农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约600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市场销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会上还对2019年度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达标的174家涉农经营单位颁发了荣誉证书,发放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手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苏州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了食用农产品“两证一网”监管品牌(“身份证”“健康证”和“苏源e码通”平台),全环节初步实现了区域内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信”的总体监管目标。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扩大重点食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开展“食品安全护农”行动。针对市场消费特点深入开展检查巡查,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各项工作,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要全面落实涉农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整个食品产业链的源头,苏州80%的食用农产品由外地输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从抓好管理、严格自查、健全制度、搞好培训四个方面着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食用农产品进入苏州市场关。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根据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属地监管部门要细化举措,严格责任担当,把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工作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夯实监管基础、研究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法,切实把食用农产品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年内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让食品安全得到真正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这一底线。 (朱佳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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