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在消费领域中有不少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纷纷在出售商品同时推出延保服务。例如,消费者只要支付100多元,就可以购买几年的“延保服务”,其中,家电产品延保最为普遍。
所谓“延保服务”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在法定的“三包”服务之外,由“延保服务”提供者提供延长保修时间的一种延伸服务。消费者付费接受“延保服务”后,主要是享受“三包”期外,由延保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延长保修时间的服务,而不是延长“三包”期限。“延保”与“三包”的不同之处,一是延保一般为有偿服务,即上文提到的花费100多元可购买几年的延保,而“三包”是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二是“延保服务”提供者有不同,既有厂家也有销售商,还有店家和第三方延保公司合作经营,或者由专门的延保公司单独经营等。三是服务内容有所不同,“延保服务”主要是指“三包”期外,由“延保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延长保修时间的服务,而不是延长“三包”的时间。
由此,姑苏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延保不等于三包”。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一定要与延保提供者确定延保的具体条款,并签订延保协议,明确延保的内容、期限,一旦日后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总之,只有注意并区分了“延保服务”和“三包服务”的性质,二者不混淆,消费者在今后的消费中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唐唯 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