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的目的是使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河道保护的动态监管和预警,是提高河道保护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近期,沧浪新城(吴门桥)街道开展以“河长制”为抓手的河道治理行动,建立河道治理长效化工作机制,力求“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系统决策。首先,掌控辖区河流流域的整体情况,为系统决策服务。熟知辖区水资源及水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居民对生态资源环境的要求、区域污染及主要污染物构成情况。其次,坚持流域统筹思维,准确定位流域及区域发展主导产业。系统编制生态功能区规划,整体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基于河流生态系统特征、规律和承载力,合理开发利用与加强资源保护并重,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坚持决策融合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现实与长远、政府与企业、集体与个体的利益关系。
实施一河一策。遵照流域河长制工作总体部署,实施区域河长制,因河因地一河一策,增强河长“治”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单个河流污染排查找准问题。排查重点为河流及支流流域面积、覆盖人口、季节蓄水量、使用功能、流经区域、污染负荷承载能力及主要污染物、污染源头、城乡生活污水等排放量,船泊污染、环保水利设等,一一摸排,不遗漏,不留死角。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项目和污染潜因做出预估,分领域、区域、单河建立信息档案。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因河对症施策;全面分析,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其生态环境防治规划方案应请相关科研机构编制,突出解决主要污染问题和生态系统恢复与修复。综合施策全覆盖,实施主河与支流同步治理,水域与陆域同步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紧密结合,监管与执法双管齐下,全方位实施河长制工作。
建立完善机制。“河长制”的精准施策需要系列机制保障。建立各级河长任务与责任落实机制。全面量化河长事务,编制河长工作手册、工作清单,细化河长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与河长签订目标任务责任状,再由河长细化分解到下级河长及段长,并作为考核、奖惩、追责的依据。
建立巡河、督查、工作调度、问题整改清单销号、通报机制。河长要定期对责任河流开展巡河,及时发现污染并解决问题,建立巡河日志和工作档案。抽调纪检监察、目标考核等部门力量,组成若干个河长制工作督查组,对河长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采取整改问题销号措施,开展再督查再整改。定期调度河长制工作,研究解决新问题新矛盾,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形成倒逼机制。
建立河长制工作群众参与机制。研究河长制工作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让群众献计献策。巡河督查请群众一道走河,积极创造让群众参与的平台,凝聚更多群众力量。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教育、监督作用,营造群众参与的社会氛围。考核、监测、重点违法案件查处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流域环境监管监测执法联动机制。上下游、地区、部门、河长之间,都应形成工作一盘棋,监管一张网。应建立流域联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实施流域执法、监察、监测联动。采取流域河长考核、审计与区域河长考核、审计分级分区联动,层层传导压力。
(沧新 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