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位高中生“骑着‘飞死’闯红灯、穿隧道、扒车、摁机动车反光镜……危险动作频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交通法规。有人撰文,对这些人要优先补一补讲规则,守交规的“课”。我不反对,但是认为有效也有限。
我可以肯定地说,特大城市上海的高中生不会不知道这样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交通法规的犯法行为。像伲苏州那样,连小学生都接受N次“讲规则,守交规”的“课”,甚至有的还当小警察,上街“小手牵大手”,维护交通秩序。高中生如此“飙车”,难道不清楚,会给自己和他人生命构成危胁和伤害?
我还可以肯定地说,对这些明知故犯、以身试法的人,优先“补一补讲规则,守交规之课”,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大多自以为车技“绝顶”又心存侥幸,追求“玩命”的刺激,不撞南墙不回头,仍至“沉水入火,自取灭亡”。我有位熟人的孩子,高中毕业,留学美国,在一次飙车中,车毁人亡。他在中国和美国都受过驾车安全教育,如此结果,我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
交规,乃至每个法规,执法部门从颁布之日起,自然会组织学习、宣传和教育,但是听不听、守不守,那就每个人的事。你不敬畏,不遵守,执法部门逮住就依法论处;没有发现就算你幸运,这叫依法治国。
一个人,自已管不牢自己,法律就来管牢你。法律的责任,对那些明知故犯者以身试法,大堂伺候,依法论处。因此,如今的问题是,不仅要“补课”更重要是严密、严格和严厉执法。近晚,女儿驾车驮我回家,只见医院前的斑马线形同虚设,险象环生,更有一赤膊老者,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这不是孤例。执法部门务必执法全市覆盖,不留边角,抓紧补上警力、技术和设施的“短板”,恐怕才是“当务之急”呀! (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