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看看热闹,却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老太盗窃铁树案。
某日,叶老太骑着三轮车前往一厂房捡拾废品,途中遇到沈老太和刘老太也骑车前往。该厂房虽在拆迁之中,略显破落,但仍然是他人的合法财产。厂房大门处有四棵铁树,曾多次途径厂房的沈老太和刘老太早就对这几棵树生了歹念,那日正准备下手。三人停下车后,沈老太和刘老太拿出铁锹,将厂房边上的4棵铁树连根铲起,因为铁树比较重,两人骑的三轮车也装不下,便喊在旁边捡垃圾的叶老太帮其抬一下、运一下、装一下。叶老太明知他们在偷盗他人的铁树,仍欣然应允。最终四棵铁树被偷走,沈老太和刘老太销赃获得220元。经鉴定,该四棵铁树价值共计2300元。
法院认为,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沈老太、刘老太系主犯,叶老太系从犯。鉴于三人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且赃物已发还给被害人,沈老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刘老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叶老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叶老太本来可以独善其身,但只因别人一句求帮忙,最终招致了牢狱之灾。法官提醒,法治社会下,要知道什么该帮,什么该拒,什么是合法,什么当被惩处,不要因为无知或侥幸心理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对于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共创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吴欢欢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