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确定17家法院为全省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吴江法院因在该项改革中取得明显成效获评示范法院。
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吴江法院围绕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目标,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采取包括成立快速化解民事纠纷的速裁组织,推行提高刑事审判效率的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审,实施提升执行案件办理速度的执行繁简分流,探索加快破产审理程序速度的简化审,健全源头分流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等多项举措。
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民事案件速裁办公室,配备两组“1+1+1”员额法官团队,在5个派出法庭全面铺开速裁程序,速裁组成立以来办结案件1561件,平均审理期限28.8天。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依法确定涉危险驾驶罪案件七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程序,安排同一公诉人集中立案、移送、开庭,有效提升审理效率。制订出台《吴江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实施意见》,主动改变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人员配备,推行简易执行、普通执行、快速执行,2016年适用快速执行程序执结案件9372件,执行法官人均结案482件。率先在全省成立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全面推进执行转破产程序工作,2016年以来审结案件13件,结案标的29.56亿元,盘活资产2.54亿元,有效释放土地资源21.12万平方米。与区妇联、区司法局共同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示范点”、建立“五点五员”矛盾化解机制,从源头上对纠纷进行分流,今年以来案件增速有所减缓。 (鸿葛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