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4S店,能不能请您帮我们调解纠纷?”“可以。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愿意。”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不是第一次接到商家这样的求助电话。在电话沟通不了,多次做工作无效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元和分会组织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调解,成功为消费者和商家排忧难解,得到消费者和商家的一致好评。
8月22日,消费者戴先生通过电话向元和分会投诉称,他的爱车被划伤后,于8月20日送去4S店做油漆维修。本来一个小修小补,现在商家却把他的车弄得面目全非,他要求商家赔偿,双方协商无果遂前来投诉。
分会接诉后随即联系被诉4S店售后服务主管刘经理,了解到事件的原委。原来是修理好车子后,维修工车去水泵边洗车时,由于操作不当,把油门当刹车,发生了事故,造成戴先生的保险杠损坏,车身油漆划伤。事故发生后,4S店向戴先生承诺,修复损坏的车并适当经济补偿。可戴先生强调,一是车子损坏后再怎么修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二是商家修车费用不能走他的保险;三是要求商家赔偿折旧费3万元。
刘经理回应,一是为戴先生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配件都使用原厂的,保证和原来的一样;二是不走消费者的保险;三是补偿戴先生3000元。
戴先生对商家的补偿额不满意,虽经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终因双方当事人都不肯让步,致使调解未成功。
8月30日,被诉4S店致电元和分会,请求分会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分会决定邀请公益律师帮助调解。8月31日的调解中,开始戴先生及其母亲坚持要3万元补偿金,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这时,律师出面劝导戴先生:“你的车子买了已8个月,虽然只行驶了1000多公里,但新车到手就打折了,所以折旧费不能按照新车标准算。如果你坚持不让步,调解不成,你在维权路上也会很艰难。一是车子不修复,你不能正常使用;二是你要上班,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无论是精力上、时间上都将付出不小成本,赔偿那块还是再好好协商吧。”
分会工作人员本着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劝导戴先生母亲:“4S店维修工和你儿子年龄相仿,此车光维修费用就要5000元左右,将全部由这小伙子承担,如果再加上大额赔偿款,恐怕要把这小伙子压垮的。得饶人处且饶人,阿姨您就当行善积德吧。”
说到这里,原本板着面孔的戴先生母亲总算缓和了下来,甚至露出了笑容。分会工作人员乘热打铁,看到既然双方都肯让步,问题就好解决,最终经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一,维修费用走戴先生的车险;二,由4S店负责把损坏的车修复原样;三,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打到戴先生账户上作为补偿款,如不足1万元由4S店补足;四,保险公司付款发票的税金由4S店维修工承担。
历时三个小时,在律师、分会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消费者戴先生和4S店刘经理异口同声称赞“元会分会工作踏实,耐心细致,不仅仅是调解消费纠纷,也为相城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汤美蓉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