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一点多,才用了一年多漂漂亮亮的“奔驰”爱车,在自己面前被熊熊大火吞噬,最后只剩下一副丑陋的废铁架!这一幕,对于家住苏州相城区北桥的邹先生来说,实在是惊心动魄,永生难忘。
至今还心有余悸的邹先生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事发那天,他开着自己的“奔驰”车去无锡办事,快到梅村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觉得有点犯困,就把车开到梅村服务区想眯几分钟。在服务区停车后在驾驶室刚闭上眼,他突然闻到一股焦糊味,睁开眼睛大吃一惊——车头冒出一股青烟,车盖下还窜出了火苗!惊慌失措但头脑还算清醒的邹先生立即下车查看,还没站稳,车头上一股热浪把他推逼后退几步,还没等他站稳,整个车子被熊熊大火吞噬……对这起火险,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大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这样写:起火原因为轿车故障;起火点位于发动机舱内右侧。
面对眼前这副黑色的废铁架,邹先生十分后怕,简直不敢往下想——假如自己不犯困,就不会想到服务区停车,那么就继续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这样,自己连这副废铁架也看不到,而别人会看到公路上一个“奔跑的火球”……
事发后,惊魂甫定的邹先生电话联系4S店,把情况陈述了一遍。对方安慰邹先生:“我们马上向厂方汇报情况,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我们再商谈具体赔偿事宜。”邹先生看到4S店态度还不错,心情稍稍平复,同时也安慰自己:这次事故,不幸之中的大幸是总算捡了条命——没给爱车陪葬。事情既然发生了,只能等店方、厂方的消息。就这样,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经多次催促,邹先生等到了店方的答复:“厂方检测的结论是,机油盖松动引起火灾,不属于质量问题。”多次交涉无果,邹先生向12345市民服务中心求助。
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接到市民服务中心转办单后,马上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4S店方面称,因厂方鉴定认为事故不是车子质量问题引起,不同意赔偿,他们店方也没办法。元和分会认为店方的理由不足以让邹先生信服,随即约请纠纷双方来分会接受调解,同时邀请公益律师到场参与解解。
此后调解中,邹先生说,2015年底他花93万元买的这辆“奔驰”车,离车子自燃才19个月。在这期间,他对这辆车爱护有加,完全根据4S店的要求,按时在他们店做维护保养,今年5月份刚刚做过保养,离车子自燃才两个多月。现在厂方说车子机油盖松动,他不可能没事干去动这个盖子。邹先生认为,消防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轿车故障”,这“故障”肯定是质量问题。“4S店和厂方一句‘机油盖松动’就把自身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要消费者负全部责任,公道在哪儿?我还有每月1.4万元的车贷款要还,现在车没了,贷款还在继续还呢!”越说越气愤的邹先生表示,他对店方、厂方的态度十分失望。
4S店代表说,他们对邹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厂方不同意赔偿,所以店方也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此后,无论分会工作人员和律师怎么劝导,4S店代表都表示无能无力,并说,如果邹先生起诉,法院判下来该他们负什么责任,他们不会推卸。
因被投诉方坚持拒绝赔偿,最后调解未获成功,元和分会只能建议并支持邹先生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相关凭证放在车内被烧毁,邹先生顾虑法院会不会受理。律师表示,可以提供车子付款转帐记录及保养记录。元和分会表示将跟踪关注此案的进展。(汤美蓉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