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近日,苏州市食药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前期三个审批事项上试点“不见面”后,率先在所有进驻窗口审批服务事项上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不见面”办理方式。
为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主动探索新的工作方法,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省政府《关于全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中心窗口结合推进“一张网”,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对“不见面”的精神和含义进行统一和界定,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理解何为“不见面”,怎样“不见面”。
二是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中心窗口首先在生产备案、出口备案和制剂调剂三个全流程在窗口办理的事项上试点“不见面审批(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操作层面的问题,并不断完善。经过试点,实际效果明显。“不见面审批(服务)”既方便了企业群众,办理人可以少跑腿,办好事,又优化了办理节奏,窗口人员可以统筹安排,工作更具条理。
三是积极沟通,通力协作。进驻窗口事项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每一个事项都与各业务处室密切相关。为稳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谋定而后动,更新办理流程,充分征求各业务处室意见,明确办理环节,责任到人,为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是优化方法,提升服务。在明确操作流程的基础上,中心窗口优化了所有事项的申报须知,将“不见面审批(服务)”的办理方式融入其中。新版申报须知已经正式上线,企业群众即日起便能自主选择“不见面审批(服务)”,通过“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实现审批事项的全流程办理。
中心窗口通过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提高生物医药行业的市场活力,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跑腿”问题,增加办事的便利性。未来,中心窗口将继续优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走好改革路,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黄志娟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