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旅游局在市信用办牵头下,按照苏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要求,逐一对照,进行梳理,严格要求,抓紧旅游系统的诚信与信用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
苏州市旅游局深刻认识到,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和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公示惩戒方式,打击旅游失信行为,形成倒逼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因此,通过《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宣传,引导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与市场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履约行为、服务行为,必将对推动苏州市全行业以诚取信、以信取胜,促进旅游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苏州市旅游局领导十分重视旅游系统诚信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苏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要求,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并在网站公开信用承诺;二是建立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信用记录;三是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为了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市旅游局先后发放《全市宾馆饭店旅游业务承诺书》1000份、《规范全市宾馆饭店旅游业务告知书》1000份、《苏州旅行社企业自律承诺书》374份和《苏州全市旅行社信用承诺书》374份。
关于旅行社、导游、领队的信用记录方面,正在积极启用与推广“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工作。在该平台上开展旅行社的注册、变更、注销、申请出境社等工作;同时在该平台开展导游、领队相关电子导游证申请、领队备案申请等工作。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工作运行,实现旅行社、导游、领队信用实时记录。今年以来,新注册旅行社19家,变更旅行社信息6家,注销旅行社4家。
关于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工作,目前已起草《苏州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议稿)、《苏州旅游购物场所黄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建议稿);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旅游局、市旅委各成员单位通报1次综合整治情况与处罚案件情况,自2016年起已通报19次。在《消费者周刊》(市旅游局合作单位)上坚持每周编辑一个专版,公示与宣传有关旅游质量监管、旅游投诉及分析、专项整治、文明旅游等内容;自2014年起,截止目前已出了187个专版。
为了坚持“对守信奖励、对失信惩戒”原则,市旅游局在开展“苏州十佳旅行社”评比工作的同时,专门下发《关于继续实施罚调对接机制的公告》,并加以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已对旅行社1起、导游人员10起处罚案件实施了“双公示”。在旅行社管理方面,苏州市旅游局重点使用《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展开工作,加强管理。目前,苏州市共有旅行社377家,包括具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35家;评定为5星级旅行社6家、4星级旅行社16家、3星级旅行社30家、2星级旅行社17家、1星级旅行社4家。其中,从事一日游旅游业务的旅行社29家。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管理,市旅游局印发了《苏州市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重申《苏州市古城区“一日游”旅行社违规行为计分累计实施办法》等。目前,这些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