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江苏省旅游局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机关共处罚违法违规企业7起、自然人4起。现将处罚情况摘要公告如下:
南京信天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罚款人民币30000元,停业整顿3个月;
江苏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运人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船舶承担旅游运输,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未被指定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组团社情况下,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
苏州名城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妥善保存旅游合同,罚款人民币5000元;苏州欢乐之旅旅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上海万缘国际旅行社苏州分公司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南通浙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或服务,没收违法所得302元,罚款旅行社人民币5000元,罚款违法经营行为负责人唐安人民币2000元;
黄二红(导游证号:D-3202-009060)未经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罚款人民币2000元;
张芝芳(导游证号:D-3202-004373)在带团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证,罚款人民币300元;
袁其辉(导游证号:D-3202-010144)未经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罚款人民币1000元;
张箭鑫(身份证号码:略)未经旅行社委派从事导游业务,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