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沧浪分局接到全国知名品牌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陈某申诉称,司前街一家羊绒店涉嫌商标侵权,这家羊绒店以前是鄂尔多斯的授权经销商,但现已不是,可店门上仍挂着“鄂尔多斯”的招牌。
沧浪分局接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对被诉羊绒店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店有营业执照,经营的羊绒制服都有进货来源和正规品牌。该店店主称,他本是鄂尔多斯羊绒公司的职工,之前从鄂尔多斯的苏州总代理那里积压了几十万的货,自2015年苏州总代理终止与鄂尔多斯集团的合同以后,积压产品没有清空,也没有妥善处理好交接事宜。他认为“货在,招牌就应该在”。
沧浪分局的作人员详细了解双方的情况以后,考虑到被诉店主实际困难,便于10月20日组织双方在分局会议室进行调解。经两个多小时的沟通,纠纷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取得了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后来双方共同给沧浪分局送来锦旗,上书“真诚为企业维权,细致为百姓分忧”。 (宁古月 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