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闸蟹网上牛气冲天 发的货“一蟹不如一蟹”吴中区消保委座谈消费维权工作新买衣服有破洞 怎能修补代退换项链修后少重量金店以“猜”代举证维护消费者权益 反映消费者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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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07

大闸蟹网上牛气冲天 发的货“一蟹不如一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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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秋季,大闸蟹就成为消费者争相品尝的美食。然而近年来,昆山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关于网购大闸蟹引发纠纷的投诉逐年上升,其中提货难、发货短斤缺两等是主要问题。
    案例一:刘女士有一张昆山市巴城阳澄湖金香生态水产品专业合作社出售的8只装大闸蟹礼券,价格为1098元。券面上标明有效期为“本年度12月25日”。9月27日,她打电话给该合作社要求提货。对方说,该券已经过期了。刘女士说,券面上明明标明有效期为“本年度12月25日”,怎么9月份就过期了。对方说,券面上没标明任何年份。卖家的说法让刘女士哭笑不得,当天就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卖家正常发货。
    昆山市消保委巴城分会接到12315转来投诉后,经调查确认被诉合作社出售的8只装大闸蟹礼券是2017年的,经调解,卖家同意发货。
    案例二:9月20日,浙江海宁市民李先生在京东商城买了一批昆山市阳澄湖阳贺蟹业有限公司的大闸蟹礼品卡,作为国庆节员工福利。因卡面上明确标注“预约时间为发货时间”,他通过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成功预约9月28日发货。可到了9月29日没有收到货,于是他联系卖家,对方告知货还没发出。李先生明确向对方表示,国庆放假前收不到货,假期里公司里无人收货。但对方以“电脑系统自动生成”为由拒绝修改发货时间。李先生认为,礼品卡上明确标示“预约时间为发货时间”,但卖家却未能履行,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违约,在具有广告性质的卡面上公示,又拒绝履行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为此,他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卖家尽快发货。
    昆山市消保委千灯分会接到12315热线转办单后,马上与李先生取得联系,经询问了解到被诉销售方为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随后,分会工作人员通过昆山京东尚信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进行协商。被诉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为,因客户多,来不及配发,李先生订购的蟹仍在节日期间送货,李先生收到货后给员工一家家配送时产生的汽车油费由公司方承担,支付油费100元。李先生对此解决方案表示接受。
    案例三:9月26日,天津市民徐先生在京东商城昆山巴城阳澄湖珍宝大闸蟹养殖场订购18只3份蟹,价格为314元。9月27日,他收到快递送来的蟹,发现存在短斤缺两,卖家承诺140克的母蟹只有95克;200克的公蟹只有150克。为此,他与卖家交涉,对方承认发货给徐先生的蟹是小了,同意赔偿30元。徐先生质问对方:“蟹的份量少了这么多,怎么只赔30元?”对方说:“你买的是优惠券,赔30元是合理的。”徐先生认为卖家存在欺诈行为,于是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卖家退一赔三。
    昆山市消保委巴城分会接到12315转来投诉后,经调解,被诉卖家同意再为徐先生发3份大闸蟹,一次性解决纠纷。
    昆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梳理消费者对大闸蟹的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几方面。其一,蟹券无法提货时有发生。大闸蟹消费季节性较强,有的提货券标明可以在半年甚至两年内提货,但真正有货的时间往往也就几个月,这就导致提货券无法提货引发纠纷。其二,货物与实际不符。大闸蟹是不经过加工的水产品,本身的分量、尺寸要求并不像加工食品那么严谨,这就导致在提货过程中货物与实际会出现分量等偏差。
    虽然这些投诉经调解都得到了圆满解决,但应该引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视,对销售商和蟹农要进行诚信经营教育,创出自己的诚信品牌,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这样路才能走的更远。销售商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毁了自己的商誉。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预售券的监管力度,规范销售商发券行为,做好事前预防,防范消费纠纷发生。
(昆消涛 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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