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沈女士在苏州高新区绿宝广场2楼的一家GXG专卖店买了一件短袖T恤衫,价格200多元。回家后仅穿了两次,她发现这件短袖T恤衫的后面有两个破洞。她心里很不爽,便通过微信向该店家反映情况,要求调换一件。该店工作人员要求沈女士将衣服送到店里去查看。
第二天,沈女士将这件问题T恤衫送到了店里。该店工作人员收下T恤衫说,这件衣服要送去鉴定后再视情况进行修补,然后再能归还给你。沈女士听后很不乐意,认为这件T恤衫是新买的,才穿了两次就有破洞是质量存在问题,就这样修修补补太说不过去了。她向该店工作人员提出,修补过的衣服她肯定是不能要的,要求调换一件。可店方坚持只能免费修补,不同意调换。沈女士与店家协商不成,遂向苏州高新区消保委投诉,要求专卖店给予退货或换货。
高新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沈女士和被诉专卖店负责人就投诉事项进行调解。调解中,消保委工作人员强调《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被诉专卖店负责人无话可说,同意作退货处理。沈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尤继祖 鲁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