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还是“食”? 冬虫夏草标注瑕疵惹官司手机维修更换 岂能强制消费家电部件分主次 “三包”期限有区别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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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07

家电部件分主次 “三包”期限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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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消费者洪先生为了一台电视机无法播放U盘而与商家维修部发生了纠纷。洪生先向姑苏区消保委投诉称,他曾于2014年在苏宁易购买了一台“创维酷开”电视机。最近电视机无法播放U盘,于是他便向苏宁易购商场要求提供“三包”服务,而该商场售后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以“U盘接口不是主要部件”拒绝提供“三包”服务。洪先生认为,普通消费者搞不懂电视机的U盘是不是主要部件,另外,电视机说明书都是专业术语,普通消费者也看不懂,因与维修部门商量不通,只得向消保委求助。
    姑苏区消保委接诉后立即联系苏州创维维修部。该维修部门的技术人员解释称,电视机主要部件为液晶屏、逻辑板、背光组件,包修期为三年;非主要部件为电源板及机芯板,包修期为一年。洪先生的电视机无法播放U盘,就是机芯板坏了,而机芯板属于非主要部件,因此需付费维修,检修费210元,如需更换部件还要相应材料费。洪先生表示能接受技术人员的解释,自行斟酌是否有必要维修。
(唐唯 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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