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帮忙低价购买法院处理的房产为名诈骗他人钱财,前不久,常熟市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赵某是朋友,因赵某多次向王某提及想要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问王某认不认识人,王某遂产生骗取赵某钱财的想法。在利益驱使下,王某与其王姓朋友一拍即合。2016年2月,在王某的介绍下,王某的朋友冒充法院的“茅科长”与赵某见面。“茅科长”一口答应帮助赵某购买法院处理的房产。赵某十分高兴,当场向对方付了8万元现金,“茅科长”与王某敏用伪造的“某市人民法院”印模向赵某出具了一份收款凭证。
王某和“茅科长”拿到这8万元“卖房款”后随即瓜分并挥霍。2016年8月,王某告知赵某“手续已经办妥,但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等一段时间”,又以帮赵某向“茅科长”送礼为由,骗取赵某4万元。不久,赵某发现房子没到手,王某却联系不上了,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报警。2016年12月,王某和“茅科长”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希望法院从轻处理,表示将尽力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一万元;另一名王姓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本案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对法院司法拍卖的房子、汽车等资产感兴趣,可以登录淘宝网查看司法拍卖信息,司法网拍物品的信息、拍卖流程都是公开透明的,如有疑问可以通过页面上的联系方式与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所谓“托关系”就可低价购买法院拍卖资产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