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8 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等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并承诺:
1 . 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 . 着力抓好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或“一岗双责”。
3 .认真履职尽责,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认真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
4 .严格按照规定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5 .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经营的企业不与中国宝武及其所属单位发生业务关系,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利益。
6 .坚持价值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接受规定之外的待遇安排、不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觉接受监督。
7 . 持续推进规范透明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阳光选人用人、阳光管理薪酬、阳光用工管理、阳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阳光采购销售、阳光工程建设。
我们将认真践行承诺、不辜负员工群众的希望,也真诚欢迎全体员工和干部监督落实。